法律給他人借用醫保卡被處罰 400 萬元2021年1月23日09:48〔本報消息〕市衛生廳監察署昨(22)日告知,該單位最近已處罰一名給他人借用其醫保卡診治病者。 (圖源:互聯網) 具體是,寓居第九郡Tr P給他人借用自己的醫保卡到第二郡醫院就診。市衛生廳監察署已強制阿P歸還因違反政府總理於2020年9月28日頒行的第117號《議定》第84條第二款規定,造成第二郡醫院醫保基金損失近2100萬元的款項。 按現行規定,給他人借用自己的醫保卡或使用他人醫保卡診治病者將被處罰,具體是:違規行為未對醫保基金造成損失的場合,罰款100萬至200萬元;違規行為令醫保基金損失的場合,罰款300萬至500萬元◆TAG :給他人借用醫保卡被處罰 400 萬元相關閱讀西寧省發現 33 名吸毒者空運違規事件激增08:55, 28/02/2021緊急逮捕跨國販賣嬰兒歹徒10:46, 27/02/2021福門縣凌晨劫財團夥落網09:35, 26/02/2021夫婦互毆至翌日才發現丈夫死亡11:06, 23/02/2021兩名司機國道上互相追殺11:06, 23/02/2021卡拉 OK 店發生 3 死 5 傷重案11:06, 23/02/2021癮君子衝進咖啡店砍傷3人遭拘11:06, 23/02/2021海陽省第 2278 例社群傳播案被起訴10:11, 23/02/2021摧毀3個跨國販毒團夥09:38, 23/02/2021更多